大學在採購/施工/外判服務時,為持續改善校園環境質素,推行可持續發展,優先採購及使用對環境衝擊較少、可回收、低污染、省資源的環保物料及產品。鼓勵各部門將多出或不再使用的物品退回貨倉,再由貨倉根據各部門申請需要進行發放,以達到資源的有效配置和充分利用。
大學亦要求判給的供應商在提供服務時,遵照相同或更高規格的環保採購政策。
二、原則:
大學進行採購/工程/服務判給時,優先考慮以下因素:
符合環保採購政策,推行可持續發展;
提供合乎環保原則及高能源效益的物料/產品,如易循環再造、簡約包裝、耐用、節水節能、低污染、易降解等;
盡量避免使用一次性產品及塑料製品,以減少塑料垃圾的產生;
外判工程/服務時亦考慮環保因素,如使用環保物料等;
優先採購有公認環保標籤或能源標籤的物料/產品(如環保紙等);
優先考慮可進行回收報廢產品服務的供應商(如碳粉盒等);
優先考慮有環保承諾或已通過環保體系的供應商(如LED節能燈管等);
優先採用本地供應商。
澳門科技大學致力遵從環保採購政策,確保在環保採購政策下採購的物料和服務,能推行大學校園可持續發展。
2023年10月修訂